屋面防水施工總則
1.0.1 爲了加強建築工程屋面防水施工過程的控制,規範施工技術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標准。
1.0.2 本標准適用于建築屋面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在地下防水工程以及民用建築廚衛間防水處理工程的施工中也可參照使用。
1.0.3 本標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7—2002中的施工質量驗收要求配套制定。在施工中需遵循的其它工程技術文件及承包合同條款,工程施工質量標准都不能低于質量驗收規範中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