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JD-FY-2014 吉林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
一、《吉林省裝飾工程計價定額》(JLJD-ZS-2014)(以下簡稱本定額)是依據《全國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GJD-901-2002)、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以下簡稱計價規範)、《房屋建築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範》(GB50845-2013)(以下簡稱計量規範),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編制的。
二、本定額適用于吉林省行政區域內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額與《吉林省建築工程計價定額》(JLJD-JZ-2014)配套使用。
四、本定額是編制建設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的依據;是工程量清單計價、編制招標控制價的依據;是調解處理工程造價糾紛、鑒定工程造價的依據;是編制投資估算指標、概算指標(定額)的基礎;是投標報價和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基礎。
五、本定額是以具有相應資質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單位,按照正常施工條件和建設程序、常規的施工方法和技術工藝、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勞動組織、合格的建築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損耗、常用的機械類型和合理的機械配置爲基礎編制的。
六、本定額反映了符合施工驗收規範、質量評定標准、安全操作規程、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的合格建築産品的社會平均消耗和價格水平。除定額規定允許調整的情況以外,一律不得以具體工程消耗與定額規定不同進行調整。
七、本定額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價格的確定:
1.本定額人工工日不分工種、技術等級,均以綜合工日表示。
2.本定額人工消耗量依據《勞動法》的規定,以現行《全國統一建築安裝工程勞動定額》爲基礎,按照每工日8小時工作制計算。內容包括基本用工、超運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輔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額人工工日單價按120元/工日確定,其中包括: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八、本定額材料消耗量和價格的確定:
1.本定額采用的建築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國家質量標准和相應設計要求的合格産品考慮。
2.本定額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直接消耗的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用量、周轉性材料攤銷量和材料場內運輸及施工操作的損耗。
3.本定額材料消耗量中用量很少、占材料費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並爲其他材料費,以“元”表示。
4.本定額材料按的《吉林省建設工程材料預算價格》(JLJD-CJ-2014)確定,其中包括:材料原價、運雜費、運輸損耗費、采購及保管費。
九、本定額施工機械台班消耗量和價格的確定:
1.本定額機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機械配備、機械施工工效測算確定的,並考慮了機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額施工機械原值在2000元以內、使用年限在2年以內的不構成固定資産的小型工具式機械,原則上不列入定額機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吉林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JLJD-FY-2014)的企業管理費中。
3.本定額機械台班單價按《吉林省施工機械台班計價定額》(JLJD-JX-2014)確定,其中包括:折舊費、大修理費、經常修理費、安拆費及場外運費、人工費、燃料動力費及稅費。
4.本定額大型機械設備台班單價不包括機械安拆費及場外運費,發生時按措施項目中相應定額執行。
十、本定額人工、材料、施工機械台班的消耗量是按施工人員駐地、施工機械集中停放場地和建築材料(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倉庫、現場集中堆放地點、現場加工地點至施工作業地點水平距離在300m以內考慮的。
十一、本定額建築物層高按2.8~3.6m編制。建築物檐高以設計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平屋面指屋面板頂高度,坡屋面指屋面平均高度)爲准,突出屋面的電梯間、水箱間不計算檐高。
十二、本定額在執行時爲保證定額的標准屬性,其中:定額編號、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定額基價和工程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1.定額編號采用“專業類別編碼”+“分部工程順序碼”+“-”+“分項工程順序碼”(如“B1-0001”,其中首位“B”指裝飾專業、首位“B”後“1”爲樓地面工程、“0001”指水泥砂漿樓地面)形式組成,不得簡化和修改,定額發生換算時定額編號後加“換”;補充估價定額項目以“BJ×××”表示。
2.定額項目名稱不得修改,需要說明的在項目名稱後的“()”中注明。
3.定額計量單位和定額基價不得擴大或縮小。
4.定額工程量應按照定額說明和計算規則的規定計算,並根據定額計量單位保留相應小數位。其中:以“一”(如m3、m2、m、t)爲計量單位的應保留三位小數,第四位小數四舍五入;以“十”(如10m3、10m2、10m)爲計量單位的應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以“百”(如100m3、100m2)爲計量單位的應保留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四舍五入;以“千”(如1000m3)爲計量單位的應保留到個位,第一位小數四舍五入;以“個”、“樘”等爲計量單位的應取整數。
十三、除另有規定外,弧形、拱形裝修項目均按相應直形定額項目執行,其人工乘以系數1.15,材料、機械乘以系數1.05。
十四、零星項目指章節說明未明確規定的單項面積≤1m2裝飾定額項目,除定額列項外其人工乘以系數2,材料、機械乘以系數1.1。
十五、單獨承包的裝飾工程使用的腳手架執行建築工程腳手架相關定額項目。
十六、裝修工程中拆除項目執行現行房屋修繕定額相關定項目。
十七、本定額中的工作內容已說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雖未說明,但均已包括在內。
十八、本定額注有“以內”或“以下”者含本身在內,“以外”或“以上”者不含本身。
十九、本定額的調整、勘誤和補充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與本定額具有同等效力。
一、《吉林省裝飾工程計價定額》(JLJD-ZS-2014)(以下簡稱本定額)是依據《全國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GJD-901-2002)、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以下簡稱計價規範)、《房屋建築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範》(GB50845-2013)(以下簡稱計量規範),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編制的。
二、本定額適用于吉林省行政區域內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額與《吉林省建築工程計價定額》(JLJD-JZ-2014)配套使用。
四、本定額是編制建設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的依據;是工程量清單計價、編制招標控制價的依據;是調解處理工程造價糾紛、鑒定工程造價的依據;是編制投資估算指標、概算指標(定額)的基礎;是投標報價和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基礎。
五、本定額是以具有相應資質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單位,按照正常施工條件和建設程序、常規的施工方法和技術工藝、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勞動組織、合格的建築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損耗、常用的機械類型和合理的機械配置爲基礎編制的。
六、本定額反映了符合施工驗收規範、質量評定標准、安全操作規程、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的合格建築産品的社會平均消耗和價格水平。除定額規定允許調整的情況以外,一律不得以具體工程消耗與定額規定不同進行調整。
七、本定額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價格的確定:
1.本定額人工工日不分工種、技術等級,均以綜合工日表示。
2.本定額人工消耗量依據《勞動法》的規定,以現行《全國統一建築安裝工程勞動定額》爲基礎,按照每工日8小時工作制計算。內容包括基本用工、超運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輔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額人工工日單價按120元/工日確定,其中包括: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八、本定額材料消耗量和價格的確定:
1.本定額采用的建築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國家質量標准和相應設計要求的合格産品考慮。
2.本定額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直接消耗的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用量、周轉性材料攤銷量和材料場內運輸及施工操作的損耗。
3.本定額材料消耗量中用量很少、占材料費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並爲其他材料費,以“元”表示。
4.本定額材料按的《吉林省建設工程材料預算價格》(JLJD-CJ-2014)確定,其中包括:材料原價、運雜費、運輸損耗費、采購及保管費。
九、本定額施工機械台班消耗量和價格的確定:
1.本定額機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機械配備、機械施工工效測算確定的,並考慮了機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額施工機械原值在2000元以內、使用年限在2年以內的不構成固定資産的小型工具式機械,原則上不列入定額機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吉林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JLJD-FY-2014)的企業管理費中。
3.本定額機械台班單價按《吉林省施工機械台班計價定額》(JLJD-JX-2014)確定,其中包括:折舊費、大修理費、經常修理費、安拆費及場外運費、人工費、燃料動力費及稅費。
4.本定額大型機械設備台班單價不包括機械安拆費及場外運費,發生時按措施項目中相應定額執行。
十、本定額人工、材料、施工機械台班的消耗量是按施工人員駐地、施工機械集中停放場地和建築材料(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倉庫、現場集中堆放地點、現場加工地點至施工作業地點水平距離在300m以內考慮的。
十一、本定額建築物層高按2.8~3.6m編制。建築物檐高以設計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平屋面指屋面板頂高度,坡屋面指屋面平均高度)爲准,突出屋面的電梯間、水箱間不計算檐高。
十二、本定額在執行時爲保證定額的標准屬性,其中:定額編號、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定額基價和工程量應符合以下規定:
1.定額編號采用“專業類別編碼”+“分部工程順序碼”+“-”+“分項工程順序碼”(如“B1-0001”,其中首位“B”指裝飾專業、首位“B”後“1”爲樓地面工程、“0001”指水泥砂漿樓地面)形式組成,不得簡化和修改,定額發生換算時定額編號後加“換”;補充估價定額項目以“BJ×××”表示。
2.定額項目名稱不得修改,需要說明的在項目名稱後的“()”中注明。
3.定額計量單位和定額基價不得擴大或縮小。
4.定額工程量應按照定額說明和計算規則的規定計算,並根據定額計量單位保留相應小數位。其中:以“一”(如m3、m2、m、t)爲計量單位的應保留三位小數,第四位小數四舍五入;以“十”(如10m3、10m2、10m)爲計量單位的應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以“百”(如100m3、100m2)爲計量單位的應保留一位小數,第二位小數四舍五入;以“千”(如1000m3)爲計量單位的應保留到個位,第一位小數四舍五入;以“個”、“樘”等爲計量單位的應取整數。
十三、除另有規定外,弧形、拱形裝修項目均按相應直形定額項目執行,其人工乘以系數1.15,材料、機械乘以系數1.05。
十四、零星項目指章節說明未明確規定的單項面積≤1m2裝飾定額項目,除定額列項外其人工乘以系數2,材料、機械乘以系數1.1。
十五、單獨承包的裝飾工程使用的腳手架執行建築工程腳手架相關定額項目。
十六、裝修工程中拆除項目執行現行房屋修繕定額相關定項目。
十七、本定額中的工作內容已說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雖未說明,但均已包括在內。
十八、本定額注有“以內”或“以下”者含本身在內,“以外”或“以上”者不含本身。
十九、本定額的調整、勘誤和補充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與本定額具有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