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施工規範》在90年代初已列人水利部水利水電技術標准制修訂計劃,並明確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爲主編單位組織編寫。爲適應當時大量新建和擴建堤防工程建設的急需,水利部科技教育司以科教標[1992]27號文下達“關于編制行業標准《堤防工程技術規範》的通知”,明確以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淮河水利委員會爲主編單位,規範的編寫內容暫定爲碾壓土堤工程的設計與施工。1993年4月10日水利部以水建[1993] 207號文將SL51-93《堤防工程技術規範》作爲行業標准發布,並于同年7月1日起實施。
1995年4月22日~23日,水利部建設司主持召開了《堤防工程施工技術標准》編寫大綱審查會,並以水利部建技[1995]15號文下達了“關于組織編寫《堤防工程施工技術規範》的通知”。規範編寫組在已做工作的基礎上,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中國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特別是近幾年的碾壓式土堤、吹填及放淤築堤、砌石(牆)堤、混凝土牆(堤)等施工技術的經驗;檢索、翻譯了部分國外堤防工程施工資料;並對一些堤防施工中的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
1998年9月23日~25日,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在安徽省蚌埠市主持召開了《堤防工程施工規範》(送審稿)審查會。
經審定的《堤防工程施工規範》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總則、施工准備、度汛與導流、築堤材料、堤基施工、堤身填築與砌築、防護工程施工、管理設施施工、加固與擴建、質量控制和工程驗收共十一章。

